問: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該什么時候稅前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四條的規定,企業實際資產損失,應當在其實際發生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法定資產損失,應當在企業證明該項資產已符合法定資產損失確認條件,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六條的規定,企業以前年度發生的資產損失未能在當年稅前扣除的,屬于實際資產損失,準予追補至該項損失發生年度扣除,其追補確認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五年。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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