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營業執照已遺失或毀壞,如何辦理補照?
答:執照遺失或損壞可以辦理補照。執照遺失的,應先通過“營業執照作廢聲明”系統公告或發布登報公示,聲明作廢后,再補領營業執照。
補照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證補(增、換)發申請書;
2、報紙公告樣張(執照遺失的應交,已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營業執照作廢聲明的不需提交);
3、已領取紙質版營業執照的繳回營業執照正、副本(遺失除外);已領取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代表證的繳回登記證、代表證(遺失除外);
4、經辦人身份證明;
5、商事主體關于補照的決議或決定。
領照的渠道有:
1、窗口領取。由經辦人或法定代表人(法人企業)、負責人(分公司、分支機構:)、投資人(個人獨資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合伙企業)、經營者(個體工商戶)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前往所屬轄區行政服務大廳發照窗口領取。
2、郵寄領取。關注“深圳標準院”公眾號完成郵寄確認,通過注冊地址郵寄紙質營業執照。
3、自助機領取。業務審批通過后關注“深圳標準院”公眾號申請自助領證,按照系統提示到指定的自助機領取。
另外,如需要下載企業電子營業執照的,由企業法定代表人通過支付寶、微信小程序"電子營業執照”下載領取。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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