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企業名稱可以轉讓嗎?如何辦理名稱轉讓授權?
答:1、深圳企業之間名稱轉讓的,需要已設立的受讓企業與轉讓名稱的企業簽訂名稱轉讓協議。轉讓名稱企業先行辦理注銷登記或者名稱變更登記。在轉讓企業注銷登記或名稱變更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受讓企業憑上述名稱轉讓協議、轉讓企業的注銷通知書(或變更登記通知書或登記通知書)到深圳市企業注冊局辦理名稱變更保留,隨后前往轄區企業登記機關,在名稱保留期內辦理名稱變更登記。
2、不含行政區劃名稱轉讓的,需要已設立的受讓企業與轉讓名稱的企業簽訂名稱轉讓協議。轉讓名稱企業先行辦理注銷登記或者名稱變更登記。受讓企業憑上述名稱轉讓協議、轉讓企業的注銷通知書(或變更登記通知書或登記通知書)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不含行政區劃名稱申報服務的其他材料,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登記注冊局官網、“企業名稱申報服務”欄目提出名稱變更申請。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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